某著名大律师感冒了,不严重,但一时也好不了,一个礼拜过去了,时好时坏,只得就医。来到挂号处,护士说:挂号费2元,病历费10元。 律师不解:病历费这么贵?不就几张纸嘛。 护士说:是啊,但这纸是法律文书,是你就诊的重要凭据。 律师点点头:对对,有道理。 看病的医生是位专家,问道:怎么了? 律师:感冒了。 医生:头疼不? 律师:疼。 医生立即开出一张CT检查单:去,做一个头部扫描。 律师:我得的是感冒,扫描头部干什么? 医生:排除一下脑血管疾患。 律师:我不做,看一下感冒还要花几百元钱扫描,我拒绝。 医生点点头,递过一张文书:签字,签字就可以不做扫描。 律师接过文书,上面写着:本人拒绝做头部CT检查,如果因脑部疾患引发意外与医院无关,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。律师想了想:好,我做。 律师做好了检查又回到了诊室。 医生:感冒几天了? 律师:一个星期了。 医生开出两张检查单,一张心电图和一张心脏彩超。 律师:我心脏没问题,不用查了吧,又是好几百元啊。 医生:病毒性心肌炎是病毒性感冒的常见并发症,通常可能发生在感冒一周以后,如果不做检查可能出现漏诊。如果漏诊医生须承担法律责任,所以 律师不耐烦了:我没心脏病,不做。 医生点点头:签字,签字就可以不做。律师接过文书,想了想:好吧,我做。 律师刚做好彩超,医生就下班了,医生转身要走,律师叫道:喂,我的病还没看好呢。 医生:根据《劳动法》,我们实行固定工作时间,有权享有休息时间。你下午来吧。 律师语塞,想了想:难道中午你们就不救病人了? 救,医生笑了笑,你可以去看急诊科,如果你的病情比较严重的话。 律师摇摇头,自忖:不就感冒嘛,吓唬谁呀? 下午,医生准时开诊。医生问道:嗓子疼吗?律师:是啊,感冒不都这样吗? 医生:嗓子疼通常是由链球菌引起的,往往会引发风湿性心脏病、风湿性关节炎、肾小球肾炎等,这样吧,这心脏是查过了,再拍个片子看看关节,做个肾脏穿刺排除一下肾炎。律师一听脸都白了:穿刺很危险吧,验个尿不就行了吗? 医生:从法律上讲,只有肾脏穿刺才能确诊肾炎,验尿只能作参考。 律师狠狠心,跺跺脚:我不做,拿来,我签字,出了事不找你们。 医生点点头,继续问:发烧吗? 烧。 医生:需要化验检查,排除艾滋病、梅毒、乙肝、丙肝、丁肝 律师咬咬牙:我签字,不做检查。 医生:咳嗽吗? 咳。 医生立即开出会诊单:去,去痔漏科会诊一下。 痔漏科?律师急了,感冒看痔漏科?荒唐!医生:十人九痔,咳嗽会使腹压增加,腹压增加可能加剧痔疮,痔疮严重可能引发大出血 律师:我不做,死了拉倒。 医生:好,签字。 律师愤愤地签完字:说,还有多少字要签,我什么都不查,什么都不会诊,我就看感冒。 医生拿出一沓的文书:太好了,你慢慢签吧,我要下班了。 律师急了:你先给我开点药,字我会慢慢签的。 不行,医生很坚决,我吃过这亏,你不签字,我不开药。 律师带着几张还没签完的文书走出诊室,这时手机响了:什么?医疗纠纷?我当然受理,什么?病人死了,好,没问题,医生履行告知义务了吗?让你们签字了吗?让你们会诊了吗?没有?好的,没问题,这官司我们赢定了。 |